查看: 580|回复: 0

[运营] 自媒体接单注意事项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4万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42349

实名认证用户VIP贵宾

发表于 2015-5-16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软文推广的我们来说,我们在接单时候会遇上各种各样的麻烦。所以说接单不是我们所说的那么简单。对于我们来说,接单注意的事项和我们的盈利有着直接的关系。那么主要有哪些关系呢?

  1.如果我们的内容没有做好的话,客户会要求重新发

  这第一点是我们必须要注意的,否则我们不但赚不到钱反而还会自掏腰包。如果说你和博主的关系好的,长期合作的话,那么还没什么关系,如果说合作一两次的话,你重新发是肯定会收费的。微博营销比我们的微信要复杂一点。我们知道,微信推广直接是客户给我们文案,没有文案的我们帮助写文案,然后排好版发给客户看一下就是了,如果说需要改的地方我们在重新改一下就是了。当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以后我们再发,但是微博这个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点。转发内容还好,但是直发的话我们就需要注意了,直发客户可能要求的比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1)@某人

  我们知道,微博和QQ都有@某人的,这个@以后,对方也是知道的。这样做的目的作为营销来说就是为了扩大曝光率,让阅读者看到以后有种安全感。这个对于我们推广产品的来说是比较好的,特别是@某些名人。这个一般是客户会提供给我们具体@某人的,我们@人的时候最多@三个人,这样也能够达到营销的目的。

  (2)插入话题

  我们知道,我们写文章必须要有一个主题,否则我们就会把文章写偏了。对于微博的产品软文推广来说也是需要一个话题,这个话题主要是为了软文推广的目的,第二及时当有用户搜索这个话题的时候能够很好地展现在阅读者的眼前。这个就好比我们的网站优化一样,我们需要优化一个关键词,这里的插入主题就好比这个手法。

  (3)是否发长微博

  我们知道,我们发微博的时候,都是发送140字的,这是有限制的,那么,但是我们发的软文是没有哪篇文章的字数是少于140字的,所以我们就需要发长微博。这就是为什么微博分为转发和直发了,转发的价格都要比直发的价格高那么一百多。

  2.关于号的选择

  我们知道,我们的接单的时候我们会遇到很多的产品推广,但是不是所有的产品都是适合我们号的,所以我们对于号的分类需要准备两手资料,否则我们会失去很多的客户。我们知道,现在很多的人都不愿意接减肥丰胸和保健品的广告,因为这样对于粉丝的伤害很大。那么我们就需要把能发的号分一下类,不能发的分下类。这样我们当问之客户的文案时可以直接发相应的号给客户。这里还需要注意两点:

  (1)一定要先问客户发什么内容

  (2)直接先问博主这个能不能发,再讲价格

  如果不注意这两点,我们可能会是答应了客户这个内容能够发,客户也把钱给打过了了,但是我们问博主的时候,博主说不能够发,那么我们这样对客户的伤害是比较大的,首先我们在客户心里的信誉就没有了。

  3.后期的维护

  当我们帮客户推广了以后,我们一定要询问下发了以后有没有效果,问问推广后有多少粉丝转化了。这样虽说是一两句,但是这样对于客户来说是很重要的。我们知道不是每次推广都是客户满意的,所以我们当问到客户说有效果的那么我们可以单独分下组,这就是我们的老客户,在后期的时候我们可以专门建一个群,一个是博主的群,一个是客户的群,两个群都是需要分开的。建好群以后,我们可以不定期的在群里面发下红包,虽说红包不多,但是这个对于群的活跃是十分有效的。

  4.博主的联系

  我们和博主之间的关系也是十分重要的,这个和我们的盈利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我们和博主熟了以后,我们接单的价格也会便宜点。那么我们赚取的差价也就多了。所以,平时我们还是需要和博主联系下。如果说我们后期遇到什么内容发错的情况那么博主也是愿意帮你改而不会收费的。

  以上几点对于我们微博营销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这个我们的直接利益有关,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这样也是我们想长远发展需要注意的。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89080001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生财有道,值得信赖!
生财有道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生财有道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QQ|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APP下载| 生财有道

GMT+8, 2024-9-23 16:24 , Processed in 0.093920 second(s), 34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